關于蒙東電網2020-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
呼倫貝爾市、興安盟、通遼市、赤峰市、滿洲里市發展改革委,國網內蒙古東部電力有限公司:
根據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核定2020-2022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規〔2020〕1508號)要求,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,現就蒙東電網2020-2022年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蒙東電網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、大工業用電輸配電價按照國家核定的標準執行。居民生活用電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、農業生產用電目錄銷售電價不作調整。
二、農網還貸資金每千瓦時2分錢并入電價,不再單獨收取。
三、請蒙東電網公司按照國家要求,定期歸集并報送各電壓等級的資產、費用、收入、輸配售電量、負荷、用戶報裝容量、線損率、投資計劃完成進度等與輸配電價相關的基礎數據。
四、各商業綜合體、產業園區、物業、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要認真落實降價政策,確保降價紅利及時傳導至終端用戶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、電網企業要加強政策宣傳,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電價政策落實到位。
五、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。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,請及時反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(價格收費管理處)。
附件:1.蒙東赤峰通遼電網銷售電價表
2.蒙東呼倫貝爾電網銷售電價表
3.蒙東興安電網銷售電價表
4.2021-2022年蒙東電網輸配電價表
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2020年12月27日